在我国,有多种形式 立遗嘱,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了解不同的 遗嘱的类型 有并解释它们中的每一个。

遗嘱类型

我们在遗嘱类型中发现的第一个分类是将其分为普通遗嘱和特殊遗嘱。

共同遗嘱

普通遗嘱分为三类:全息、开放和封闭。

全息遗嘱

这是立遗嘱人自己写的。 要有效,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它只能由达到法定年龄的人授予。
  • 它必须用立遗嘱人自己的笔迹书写。
  • 它必须由立遗嘱人签名,注​​明授予的日期、月份和年份。
  • 如果您的文字被划掉、修改或在两行之间,立遗嘱人必须在他的签名下验证它们。
  • 如果立遗嘱人是外国人,可以用他的母语书写。

收集到什么 《民法典》第 688 条

如果遗嘱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将被宣布无效。 我们将面临无遗嘱继承/因为没有遗嘱,因为它无效)。

这种类型的遗嘱对于立遗嘱人在他死前提交给公证人来说是不必要的。 执行期限为立遗嘱人死亡后 5 年内。 它将始终在公证人面前进行,他将负责协议化法案,始终符合公证立法。

协议化行为包括将文件附加到公证协议,授权其内容符合法律要求。

如果 已立下遗嘱 全息图必须在死亡通知后 10 天内提交给公证人。

公开遗嘱

它是普通遗嘱中使用最多的。 在其中,立遗嘱人在公证人面前表达了他的最后遗嘱,并了解其内容。

只有 2 种情况下,在没有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在证人面前授予公开遗嘱。 此类遗嘱有效的要求是:

  • 注明授予地点、年、月、日、时间。
  • 通知立遗嘱人他有权为自己阅读。 然后公证人会大声朗读它,以便立遗嘱人确认他的意愿。 如果达成协议,该文件将在同一法案中签署。
  • 公证人对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 声明立遗嘱人具有授予遗嘱的必要法律行为能力。
  •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有2名证人出席授权行为:

- 当立遗嘱人声明他不知道或不能签署遗嘱时。

- 如果立遗嘱人虽然可以签署遗嘱,但他是盲人或声称他不知道或无法亲自阅读遗嘱。如果您失聪或无法阅读,见证人将在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遗嘱,并且必须声明遗嘱与所表达的遗嘱相符。

- 每当立遗嘱人或公证人要求时。

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在没有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订立遗嘱

  • 迫在眉睫的死亡危险:当立遗嘱人因重病、致命事故、灾难等而面临死亡危险时。 遗嘱可以在 5 位见证人面前立下。 《民法典》第 700 条
  • 流行病危险:在这种情况下,3名16岁以上的证人干预就足够了。 《民法典》第 701 条

封闭式遗嘱

立遗嘱人 立下遗嘱 他没有透露自己的遗嘱,只是宣称该遗嘱可以在他交给公证人的文件中找到。

这种遗嘱的特点是:

  • 它是书面的。
  • 如果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则必须由立遗嘱人在文件末尾签名。
  • 如果它是打字的或由第三方写的,立遗嘱人将在遗嘱的所有页面和底部签名。
  • 当立遗嘱人不知道或不能签字时,他会根据他的要求在底部签字。 在其余的表格中,另一个人会这样做,说明不可能的原因。
  • 在签署之前,有必要“认出”修改、划掉或写在两行之间的文字。

特别遗嘱

特殊遗嘱是在特殊情况下授予的遗嘱。

我们有 3 种特殊遗嘱:

军事意志

就是那个 将被制造 由战地军人、志愿者、人质、囚犯和其他受雇于军队或追随军队的人员在最低军衔为上尉的军官面前进行。

此外,如果立遗嘱人生病或受伤,他可以在牧师或协助他的医生面前立遗嘱。如果他是一个小队,他也可以这样做,无论他指挥谁,即使他是下属。

这种意志的特点是:

  • 必须有 2 名证人在场
  • 遗嘱将在士兵离职或停止参战后 4 个月到期。

 海事遗嘱

它是商船或军舰在海上航行期间在船长或会计师面前授予的遗嘱。

在外国制作的遗嘱

当立遗嘱人在西班牙境外度假或居住在国外时,总是可以根据他所在国家的规则授予遗嘱。

为了在西班牙有效,它不能由 2 人或更多人执行。 即使它被立遗嘱人所在国家的规则所承认。

教区遗嘱

在继承和继承法中,教区遗嘱是指由教区登记或管理的遗嘱。从历史上看,这些文件在教会在法律和社会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区中很常见。

教区通常会为死者的灵魂提供食物,例如弥撒和其他仪式,以及物质物品的分配。这 遗嘱类型 它使当地教会能够影响遗嘱的管理,确保死者的精神和物质愿望得以实现。

生前遗嘱

El 生前遗嘱 不属于用于死后处置资产的传统遗嘱类别,因此将其搁置以供澄清。相反,它是预先医疗保健计划的一部分,并受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的具体法律管辖。虽然同为“遗嘱”一词,但其目的却完全不同:它不是一份资产分配文件,而是一份指导医生和家属个人医疗偏好的声明。

生前遗嘱,也称为预先指示、预先指示或预先指示文件,是一个人表达其希望或不希望在事件中接受的医疗护理和治疗的意愿的法律文件。将来,她会因为疾病或残疾而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通过这份文件,一个人可以确定他们对医疗干预、维持生命治疗和其他医疗保健的偏好,以防他们因健康状况而无法做出决定。

此类文件很重要,因为它有助于尊重患者在关键时刻关于其健康和福祉的自主权和个人决定。它对于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来说是一个有用的工具,因为它在无法获得直接同意的情况下为患者的意愿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为了具有法律效力,生前遗嘱必须按照您居住地的法律要求制定,其中可能包括在证人面前签名、对文件进行公证或将其记录在用于此目的的官方记录中。

为了遗嘱更好的公证人

遗嘱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即使它非常简单和便宜。 总是建议去公证处告知我们当前的国家和地区立法。 公证人将始终公正地建议我们使立遗嘱人的意愿适应现行法律。 不立遗嘱总是意味着以更长的过程结束,并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

进行资产盘点是立遗嘱时最受质疑的方面之一。 公证人明确表示没有必要,只应指定资产留给谁以及如何分配资产。 死后,继承人必须清点资产和可能的债务(如果有的话),以进行分配。